目录:
国家税务总局涟源市税务局权责清单
1、确认: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确认,按流程图规定研究确认,不得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,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发放确认文书;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。送达: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送达程序。事后监管:建立健全监管制度,依法履行监督责任。
2、新的国税局管辖五个县市区的税务事务。1999年,这一机构正式更名为娄底市国家税务局,肩负着管理湘中明珠——娄底的国家税收重任,其下设包括娄星区、涟源市、冷水江市、新化县和双峰县在内的五个县级税务局。
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xx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评论列表
发表评论